陆歆律师,执业于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4403200910585101。擅长法律领域: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工程建筑、房产开发、刑事辩护、公司纠... 详细>>
律师姓名:陆歆律师
手机号码:13714544898
邮箱地址:lx-lawyer@163.com
执业证号:14403200910585101
执业律所: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A座17楼
刘某被判缓刑机会大吗?
刘某是因为盗窃罪(2000元)被刑事拘留的。办出了取保候审。会不会被判缓刑?
中顾网律师解答:
涉案金额不大,属于初犯,悔罪态度又好,前面已经取保,存在余罪自首等情节,判缓刑希望很大。
相关法律知识: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予以量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适用对象和条件
(一)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
徒刑的犯罪分子。
(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服刑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
(三)刑法规定,对累犯,不论其刑期长短,一律不能适用缓刑。
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3714544898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A座17楼
Copyright © 2019 www.0755yuela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