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歆律师,执业于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4403200910585101。擅长法律领域: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工程建筑、房产开发、刑事辩护、公司纠... 详细>>
律师姓名:陆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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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获取非法利益,周某两次持同一转账凭证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偿还借款,结果因虚假诉讼,被北京密云法院罚款3万元。
贪心
一份转账凭证
起诉两次要钱
王某和程某于2018年1月8日共同向周某借款35万元,约定一个月内偿还,周某于当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转给程某35万元。1月15日程某以其房产做抵押又向周某借款160万元,双方约定“借新还旧”。周某向程某支付160万元借款时直接扣除了1月8日的35万元借款。
7月,周某持借款条和35万元转账凭证向法院起诉,其间由于程某失去联系,周某和王某达成调解协议,由王某于2018年12月30日前偿还周某借款35万元。
令人没想到的是,2018年8月周某再次拿着程某出具的160万元借款条及2018年1月8日35万元转账凭证等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18年8月14日作出调解书,由程某于2018年9月30日前偿还周某借款160万元。
后王某和程某取得联系,得知该笔借款已由程某归还,只是当时借条未收回,故向法院申请再审,请求撤销原调解书。
受罚
承认捏造事实
主动交了罚款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调阅上述两案的卷宗,发现两案中使用了同一个35万元的转账凭证,而周某行为已构成虚假诉讼。
法官向周某释明捏造事实导致法院出具调解书的行为已构成虚假诉讼,可能受到罚款、拘留乃至刑事处罚。后周某主动承认了其捏造事实,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
最终法院鉴于其认错态度较好,酌情从轻处理,决定罚款3万元。据悉,周某已于当日主动交纳了全部罚款,并表示今后一定会吸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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