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歆律师,执业于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4403200910585101。擅长法律领域: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工程建筑、房产开发、刑事辩护、公司纠... 详细>>
律师姓名:陆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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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酒店时常常能看到“住宿请登记”、“访客请登记”等内容的标识牌,提醒每一位进入酒店的客人进行前台登记,但也有一些客人却因贪图一时的省事而懒于登记直接入住,最终因被查出导致自己陷入尴尬的境地。近日,位于上海市嘉定区的希尔顿某酒店就将这样一位“擅自入住“的客人告上了法庭。
2018年年底一天,家住上海市嘉定区的林某接到朋友要来上海游玩的消息,受朋友委托,林某来到上海市嘉定区的希尔顿某酒店为朋友办理入住。林某先用自己的身份证订了房间并办理了入住,酒店前台工作人员提醒林某,若接下来还有同行其他客人入住,务必要带好相关证件在前台进行登记。林某当即表示同意,但事后却并未将工作人员的提醒放于心上,不久后,林某的朋友到达了酒店,并在未经登记的情况下直接住进了林某提前订好的房间。原以为可以平安无事的住下去,两人还觉得自己省去了不少麻烦,没想到入住第二天就遇上了上海市嘉定区南翔派出所的安全检查,将没有进行任何登记就直接入住的林某朋友“揪”了出来,并以违反旅馆业未执行住宿登记制度为由对该希尔顿某酒店作出了行政处罚,同时处以罚款人民币5万元。
酒店方认为,自己已经通过口头进行过提醒,并且酒店前台也摆放有相关的提示标识牌,此次酒店被处罚归咎于林某帮他人订客房后私自让朋友未经登记入住酒店,林某的行为违反了该酒店的入住管理制度,且未履行对酒店登记的告知义务,对酒店造成了经济损失,因此该希尔顿某酒店诉至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要求林某赔偿酒店的经济损失。庭审中,被告林某辩称,原告酒店方只在入住时提示要登记,但并未当场告知不登记的法律后果,因此原告希尔顿某酒店也不能避免责任。最终,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同意调解并自愿达成协议,由被告林某一次性赔偿该希尔顿某酒店人民币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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